組織架構
本會以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,下設理監事會、研究發展中心與會務人員。
- 會員代表大會
- 理事長
- 常務監事
- 監事
- 監事會
- 監事
- 常務理事
- 理事
- 理事會
- 研究發展中心主任
- 副主任
- 標準與品質小組組長
- 副組長
- 組員 ×4
- 副組長
- 運作與管理小組組長
- 副組長
- 組員 ×4
- 副組長
- 標準與品質小組組長
- 副主任
- 會務人員總幹事
- 幹事
- 會計
- 研究發展中心主任
- 理事會
- 理事
- 顧問團
- 學術界顧問
- 一般顧問
- 常務監事
- 理事長
組織架構依本會現行章程整理;研究發展中心兩小組各設組員 4 人。
本會以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,下設理監事會、研究發展中心與會務人員。